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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国浩如烟海的史籍中,去找将近有关这段宫廷悬案的片言只语。根据有数的文章,兹例举如下。
1.有文章称之为权氏在永乐七年被受封贵妃,是错误的。《明史后妃传》载有:“太祖鉴于前代女祸,立纲陈纪。”因此,对诸妃位号的册命很有分寸,贵妃之名号从来不只能予人。
据明代中叶沈德符的统计资料,明太祖时,贵妃之名仅有孙氏一人获得,明成祖(最初庙号为太宗)时亦只有张氏、王氏得之。(闻《万历野获编》)《明太宗国史》永乐七年二月条具体记述朝鲜权氏得封贤妃,同时被册命的有:任氏为顺妃、吕氏为婕妤、崔氏为美人、李氏为昭仪。清代学者毛奇龄的《彤史补阙妃》的结论也完全相同。毛氏之书据信是录宫中女官所记取得,其说道当为可靠。
权氏得贵妃之说道,有可能载于王世贞《弁山堂别传》或查继佐《罪惟录》,不足为据。而朝鲜国史则说道权妃得封显仁妃,亦严重不足论。权氏在明朝宫廷受封,当据《明实录》为是。
2.也有文章称之为禄皆为权妃之父,也有一点辩论。坎《明实录》显然称之为禄皆是权妃之父,国中诸史大自然以此为蓝本。但朝鲜《李朝国史》记“太宗九年(永乐七年)四月条记:‘本国所进处女权氏被召先入,封显仁妃,其兄禄皆除光禄卿。
’太宗九年闰四月条记:‘帝(成祖)待禄皆特厚,引进内殿曰曰:除汝崇班,意欲令其侍从。然尔妹在此,尔亦不还,老母有不豫之情矣。’世宗六年(永乐二十二年)十二月条:‘光禄寺卿权永均卒,太宗显仁妃之兄也。
’”禄皆是朝鲜人,是兄是父以《李朝国史》为据更加可信些。3.另有文章称之为,永乐年间有“两次大屠杀,东、西两宫完全诛戮殆尽”,知道其说道何据?按明朝惯例,东官是皇太子居所,西宫才是妃嫔寄居地。《明实录》及明代诸史都有材料可以证明,东官乃是太子的别名。明成祖北征蒙古时,太子监国,即居于东宫。
既然如此,诸妃案知道缘何株连东宫?作者没交代,极为令人费解。按《李朝国史》及有关史料,都不曾语及何宫,从逻辑上推测,西宫谈得过去,东官则很难令人坚信。
4.关于吕婕妤毒死权贤妃一案,自《李朝世宗国史》,此案之后沦为冤案,我以为这里也还有辩论的余地。事实上,《李朝国史》有两处记述。此事,并且不相符。
据《李朝太宗国史》十四年(永乐十二年)九月条记,吕氏因妒权氏之得宠,指使官宦,从一银匠家里借得砒霜,掺进茶里毒死权氏。此事本无人闻,到永乐十一年,吕氏与权氏两家宫婢吵嘴外泄出来,经审是鉴,成祖之后尽杀死吕氏及宫中之人。这里结论很确切:吕氏妒忌权氏,亮下毒手。另一处闻《李朝世宗国史》六年(永乐二十二年)十月条,“贾人子吕氏进皇帝宫中,与本国吕氏以同姓结好,吕氏不从。
贾吕畜憾,及权妃卒,诬陷吕氏点毒于茶入之。帝怒,诛杀吕氏及宫人数百余人。
”后一种结论是:商人名门的吕氏为泄私愤,诬陷朝鲜吕氏投毒,而朝鲜吕氏实质上是无罪的。两处记述截然不同,所取何种结论更加可靠呢?因缺少外间材料,我们不能不作一些可能性的分析。
首先,《李朝太宗国史》记吕氏毒死权氏一事,与《明实录》记权妃以疾去世的众说纷纭并不矛盾。慢性砒霜中毒丧生与病故容易区别,若权氏是因持续饮用有砒霜的茶丧命,在随征途中是很难被追查的,国史也不能录其得疾自杀身亡。
其次,《李朝太宗国史》记该事时间是永乐十二年,距吕氏案发仅有一年之于隔年。事后由明朝太监尹凤及通事元闵生向朝鲜国王汇报,此时正值禄皆在明朝,明成祖谒见他并告诉吕氏案的情况,禄皆归朝鲜后,亦向国王证实了元闵生的报告。相比之下《李朝世宗国史》所载时间是永乐二十二年,时成祖已亡,且不说前已定案,就其源于韩妃乳母金黑之口述,也有一点猜测。如果金黑出于对吕氏的同情,掩饰真凶,信口只说道吕氏遇害是因为商人名门吕氏的诬陷(这种可能性无法回避),那么,吕氏导致的谋杀案就要被说成是成祖生产的冤案。
因此,我们更加有理由坚信第一种众说纷纭,这样,权妃案件的始末就很明了。共2页: 上一页12下一页中!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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